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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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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4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30。

  6、主持人:董事长熊辉然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6人,代表股份441,871,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09,110,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4人,代表股份132,760,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57%。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人,代表股份7,424,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人,代表股份7,424,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4%。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批准公司向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3.33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分次提款,借款年利率4%,到期还本付息。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

  担保方式:(1)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为公司股东张政先生为本次借款总金额的24.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由公司(出质人)提供加德纳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80,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94%;反对3,353,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8%;弃权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6,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95%;反对3,353,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643%;弃权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1%。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 关于补选股东监事的议案

  选举傅若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17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72%;反对4,606,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4%;弃权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8,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490%;反对4,606,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376%;弃权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5%。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周文星律师和钟珏麟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5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与会监事推举傅若雪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傅若雪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当选之日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个人简历

  傅若雪,女,197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会计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室主任、纪委委员、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四川川化量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等职。2016年4月起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企业专职监事。

  目前担任专职监事的企业有: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国药四川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发展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发展成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发展国冶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九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融创助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川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国信数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傅若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以上任职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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