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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0月2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六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30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相关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名人应当说明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8、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9、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10、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并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件(原件备查);

  (5)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6)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4年9月20日16:3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

  联系部门:投资发展部

  联系人:张庆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联系传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编:221400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13日

  附件: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再次将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9月1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投资发展部的截至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利民股份投资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庆  陶旭玮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投资发展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0月2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 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30日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监事;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人推荐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2、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4年9月20日16:3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

  联系部门:投资发展部

  联系人:张庆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联系传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编:221400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9月13日

  附件: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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