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9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顾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顾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承明先生

  委员:丁宏先生、贾国荣先生

  二、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延龙先生

  委员:巫强先生、刘明毅先生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丁宏先生

  委员:巫强先生、王延龙先生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巫强先生

  委员:王延龙先生、董亮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顾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顾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

  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顾新先生,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先后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国际部副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贸易管理部副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委员,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正职级)。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风控法律部负责人,兼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顾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王延龙先生、丁宏先生、巫强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周晓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陆飞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关于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朱丹丹,孔文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