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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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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60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进展: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望时代”)于2024年9月12日在网上银行查询时获悉公司银行账户内的6,000万元货币资金,因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的案件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扣。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银行账户内的6,000万元货币资金被司法划扣,因寰宇能源与北银金租的案件公司合计被划转货币资金11,000万元(含本次)。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及时向相关方追偿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风险提示:

  1、公司因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账户内累计被司法划扣的货币资金金额合计约为41,790.9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55.13%。公司的相关资产可能继续面临被划扣的风险。

  其中,因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与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被划转货币资金4,110.70万元,因寰宇能源与北银金租的案件先后被划转货币资金5,000.00万元、6,000.00万元,因广厦建设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的案件被划转货币资金2,000.00万元。公司已就此前被划扣合计11,110.70万元的三个案件向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起追偿权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临2024-032)。公司将采取相关措施,就本次银行账户内被划扣货币资金6,000万元的事项向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追偿。

  因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与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农商行”)的案件,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2,156.70万股股票被变价执行,股票成交金额合计约为6,484.50万元,证券账户内划转金额约为6,478.44万元。公司将于9月底前就该事项向法院递交材料,对广厦建设及其关联方提起追偿权诉讼。

  因广厦控股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银行”)的案件,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6,491.40万股股票被变价执行,股票成交金额合计约为18,206.01万元,证券账户内划转金额约为18,201.83万元。公司已就该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尚待法院受理。但相关追偿及再审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公司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同时,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最高额信用保证等方式的反担保。为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反担保股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具体调研及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8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临2024-052)。

  3、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为寰宇能源在北银金租的20,0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担保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获悉公司银行账户内的5,000万元货币资金因上述担保事项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司法划扣。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已就该案件向相关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临2024-006;临2024-008;临2024-013;临2024-014;临2024-029)及定期报告。

  2、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网上银行查询时获悉公司银行账户内的6,000万元货币资金因寰宇能源与北银金租的案件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扣。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内的6,000万元货币资金被司法划扣,因寰宇能源与北银金租的案件公司合计被划转货币资金11,000万元(含本次)。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及时向相关方追偿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总额约为5.3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8%。目前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约为5.18亿元。

  2、由于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债务出现逾期及涉诉,公司部分资产被债权人申请冻结、被法院司法划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获悉被债权人申请冻结的资产如下:

  公司持有的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54%股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东望时代股票37,857,011股;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A股股票125,639,535股;公司名下位于东阳市振兴路1号西侧的账面价值为85.70万元的房地产;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其中被冻结的货币资金约为6.92万元。上述资产被冻结,均是因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涉诉所致,对应担保案件本金约为4.31亿元(扣除已执行但未解封案件相关金额后,风险敞口余额约为2.37亿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账户内累计被司法划扣的货币资金金额合计约为41,790.9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55.13%。公司的相关资产可能继续面临被划扣的风险。

  3、剩余担保债务情况一览表

  除去上述已被执行的担保事项外,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剩余的担保情况如下:

  ■

  [注1]广厦建设持有的建工集团55.05%的股权因存在司法查封,尚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广厦建设持有的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05%的股权因尚未进行抵押登记,且其他债权人对其进行了司法查封,若后续该笔资产进行拍卖,公司能否获取追偿相关款项将根据拍卖实际价格确定。

  [注2]公司已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公司拟为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0万元担保,截止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该笔担保不涉及逾期,故江城路324号-326号的不动产及其全部的租金收益权利尚未评估。

  [注3]上述反担保物均有其他债权人。其中,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持有的东阳三建共计87.65%的股权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

  [注4]因寰宇能源与北银金租的案件公司本次被划转货币资金6,000万元,该笔担保的担保余额由15,000万元减少至9,000万元。

  [注5]上表中“东阳三建”指“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工集团”指“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因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账户内累计被司法划扣的货币资金金额合计约为41,790.9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55.13%。公司的相关资产可能继续面临被划扣的风险。

  其中,因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与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被划转货币资金4,110.70万元,因寰宇能源与北银金租的案件先后被划转货币资金5,000.00万元、6,000.00万元,因广厦建设与绍兴银行的案件被划转货币资金2,000.00万元。公司已就此前被划扣合计11,110.70万元的三个案件向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起追偿权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临2024-032)。公司将采取相关措施,就本次银行账户内被划扣货币资金6,000.00万元的事项向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追偿。

  因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与贵阳农商行的案件,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2,156.70万股股票被变价执行,股票成交金额合计约为6,484.50万元,证券账户内划转金额约为6,478.44万元。公司将于9月底前就该事项向法院递交材料,对广厦建设及其关联方提起追偿权诉讼。

  因广厦控股与甘肃银行的案件,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6,491.40万股股票被变价执行,股票成交金额合计约为18,206.01万元,证券账户内划转金额约为18,201.83万元。公司已就该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尚待法院受理。但相关追偿及再审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公司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同时,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最高额信用保证等方式的反担保。为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反担保股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具体调研及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8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临2024-052)。

  3、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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