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9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7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9月12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再生资源”)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江东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海口江东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瑞泽再生资源向海南银行海口江东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采购原材料等经营性资金周转,期限12个月。

  上述贷款的抵押、担保方式如下:1、公司提供名下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面积为66,666.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00797号)及地上工业产房(不动产证书:琼(2023)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5336号、琼(2023)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6678号)作为第五顺位抵押担保;2、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09-11-03地块17,272.36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面积3,641.58平方米房产(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0)字第04894号)作为第五顺位抵押担保;3、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名下房产(权证号: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39号)、(权证号: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40号)作为第五顺位抵押担保;4、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提供名下房产(房产证号:海房权证海字第26375号;土地证号:海国用(2009)第0946号)作为第五顺位抵押担保;5、公司、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融资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不超过4.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债券,包括存量贷款到期续贷部分);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50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其中,公司为瑞泽再生资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对瑞泽再生资源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瑞泽再生资源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综上,瑞泽再生资源本次融资、公司本次为瑞泽再生资源提供担保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因此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08月04日

  3、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王登科

  5、注册资本:3,316.67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建筑物拆除;建筑废弃物收集、运输、管理;建筑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路基材料与水泥稳定土的生产、销售;再生骨料与砂浆的生产、销售;墙体材料的生产与销售;营养土的生产与销售;混凝土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交通运输;环保砖、透水砖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咨询、服务。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瑞泽再生资源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10、其他说明

  经查询,瑞泽再生资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瑞泽再生资源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较为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人民币1,200万元;

  3、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9,454.6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4,19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融资、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