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9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7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章俊溪先生的辞呈,章俊溪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辞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章俊溪先生不再在公司及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章俊溪先生已确认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本人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章俊溪先生未以任何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章俊溪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李纯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李纯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李纯女士简历

  1、李纯: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今,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纯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50,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部分厂房及设备租赁于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纸业”),租赁期限为8年,租赁期租金为750.00万元/年,合计租赁总金额为6,000.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出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对外出租厂房及设备所生产的产品为涂布白板纸,出租事项将会导致该产品不再生产,涂布白板纸产品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的收入分别为23,076.35万元、10,019.87万元,占比34.68%、28.26%。本次厂房及设备对外出租事项是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涂布白板纸库存,该库存预计将在2025年销售完毕,暂不会影响公司本年营业收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本次出租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公司拟与长川纸业签订《厂房设备租赁合作协议》,将公司部分厂房及设备租赁于长川纸业,租赁期限为8年,租赁期租金为750.00万元/年,合计租赁总金额为6,000.00万元。

  本次出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MADWUKLE6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国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8月14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东鸿路西侧松炀工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长川纸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长川纸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租的厂房及设备均为公司自有资产,具体出租明细如下:

  ■

  上述厂房及相关设备产权/所有权清晰,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租赁方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事项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考市场行情及实际情况,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以下为公司与租赁方根据实际情况初步拟定的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

  (一)房屋出租

  甲方将其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东鸿路松炀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含生产车间、仓库、食堂和办公场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简称“租赁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前述租赁厂房面积为28,510.50平方米,具体租赁区域根据不动产权证中信息为准。

  (二)设备租赁

  甲方将其造纸生产设备设施、配套设施、办公设施(累计价值约6.287.45万元,简称“租赁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含房屋和设备)为8年。租赁期间,若一方想解除租赁关系,需提前半年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双方秉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

  2.租赁期届满,乙方未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乙方价格不低于其他承租方报价8%的情况下)。乙方如需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租赁费用按当时市场行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租金(含厂房和设备)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在本年度满前一个月支付。

  2.租金(含厂房和设备)为每年含税¥750.00 万元(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 ),其中厂房年租金含税¥300.00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设备年租金含税¥450.00 万元(大写:肆佰伍拾万元整 )。

  (五)用工约定

  1.甲方现有生产线工人及配套人员共140名,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接,甲方全力予以配合。

  2.乙方应处理好员工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和缴纳社保,如未按时发放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

  (六)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以向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并由乙方支付押金及第一年度租金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期限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履约能力降低,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对外出租厂房及设备所生产的产品为涂布白板纸,出租事项将会导致该产品不再生产,涂布白板纸产品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的收入分别为23,076.35万元、10,019.87万元,占比34.68%、28.26%。本次厂房及设备对外出租事项是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涂布白板纸库存,该库存预计将在2025年销售完毕,暂不会影响公司本年营业收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本次出租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68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现拟聘任李纯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李纯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公司拟与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签订《厂房设备租赁合作协议》,将公司部分厂房及设备租赁于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8年,租赁期租金为750.00万元/年,合计租赁总金额为6,000.00万元。

  本次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事项是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相关权限内办理与本次出租事项有关的全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69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公司拟与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签订《厂房设备租赁合作协议》,将公司部分厂房及设备租赁于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8年,租赁期租金为750.00万元/年,合计租赁总金额为6,000.00万元。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公司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是在确保公司能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可以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1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