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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5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经与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吕建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吕建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人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董事长吕建中先生为当然委员。与会董事认为:崔博先生、王绍佳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吕建中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与会董事认为:钱传海先生、丁晓殊先生、崔博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钱传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与会董事认为:丁晓殊先生、王绍佳先生、吕建中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丁晓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与会董事认为:王绍佳先生、钱传海先生、吴凯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王绍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吴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该提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董郭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请袁旭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该提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一致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

  因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成立后相关人员发生变更需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9月26日14:30在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5栋-2004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5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20日(股权登记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5栋-20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4年8月30日和2024年9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4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5栋-2004会议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5、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袁旭君

  联系电话:025-85499131

  邮政编码:21000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以下议案按照本人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本次会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注:

  1.请委托人在上表每一个议案后空格中“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打“√”进行选择;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2.请委托人在“对于可能纳入本次会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处进行选择,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且在会议中的表决符合委托人的要求或授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0,投票简称为节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零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监事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9:15至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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