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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荐的监事朱世岳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世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简历:

  朱世岳 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本公司品质部专员、品质部副部长、研发部副部长,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适扣铁路器材(浙江)有限公司质量部长、技术部长、总工,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适扣铁路器材(浙江)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 年 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汤啸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汤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汤友钱先生变更为汤啸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汤文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以下人员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汤啸先生

  委员:汤文鸣先生、汤娇女士、陈不非先生、钟明强先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希琴女士

  委员:陈不非先生、钟明强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希琴女士

  委员:汤娇女士、余伟平先生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余伟平先生

  委员:汤家祥先生、陈希琴女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汤娇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齐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鲍晓华女士、杨君平女士、崔海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郑远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王宏海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樱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简历

  1、汤啸 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浙江天台和瑞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新加坡富适扣公司董事,富适扣铁路器材(浙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天台利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天台祥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2、汤文鸣 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湖南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天台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3、汤娇 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现任天台天和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天台祥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4、齐伟 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2017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92132部队68分队班长,本公司品保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兼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5、鲍晓华 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本公司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浙江天台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天台祥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副总经理。

  6、杨君平 女士,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椒江九洲制药厂,本公司品保部副部长、研发部部长、研究院副院长、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

  7、崔海珍 女士,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本公司生产部工艺主管、管理者代表、品质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8、郑远飞 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会计师、高级信用管理师职称。曾任新海光塑胶厂(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主办会计,本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9、王宏海 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沈阳三橡轮胎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杭州顺源轮胎制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嘉兴泰特橡胶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总监,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10、陈樱梦 女士,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秘、证券法务部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祥和大厦三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汤娇女士主持,采取现场会议、线上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齐伟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蒋丽敏、黄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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