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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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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
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永赢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永赢汇享债券A,代码:021345;C类基金份额简称:永赢汇享债券C,代码:021346)已于2024年9月6日结束募集。截至2024年9月6日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已超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置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募集规模上限公告”)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规模上限1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募集规模合并计算)。

  根据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公告的有关规定,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2024年9月6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本基金2024年9月6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50.424287%。

  募集末日(T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公式中金额均不含募集期间利息):

  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亿元人民币-募集期首日起至T-1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募集期内需交纳的认购费按照单笔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多笔认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单独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因采用末日比例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末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况。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05-8888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2024年“中秋”假期前暂停直销机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上述限制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申请,限制起始日为2024年09月13日,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09月12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4年09月13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24年09月1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适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之前公告的相关业务规则,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

  (4)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

  (5)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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