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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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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11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86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触发日:2024年8月27日

  3、回售申报期:2024年9月13日至23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9月26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9月27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9月30日

  7、回售期内“宏川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截至2024年8月27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宏川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宏川转债”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宏川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宏川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且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宏川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8%(“宏川转债”第5个计息年度,即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的票面利率),t=58天(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9月13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4年9月13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1.8%×58/365=0.286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宏川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86元/张(含息税)。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类债券持有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如下:

  (1)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229元/张;

  (2)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286元/张;

  (3)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286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其他说明

  “宏川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宏川转债”。“宏川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3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交易时间内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宏川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9月26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4年9月2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4年9月30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宏川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宏川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交易、回售、转托管”顺序处理申请。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川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30          股票简称:宏川智慧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8.86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

  自2024年8月27日至9月9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如后续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685号)文件审核同意,公司发行的6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宏川转债”,证券代码为“128121”。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25元/股。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28.1736万份于2020年9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28.173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20.2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48.1026万份于2021年6月4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102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0.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6693万股。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及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27.269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9.0760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0.2172万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48.8124万份于2022年6月15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8124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集中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7)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0.5460万股。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办理完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6.552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8)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4.7386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9)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6.9660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60.292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10)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9.7974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6.2398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1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72.034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3.8786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395万股。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6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1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56.8239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9.349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1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2.461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99.2208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8.333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1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251.7093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3.6914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841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1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50.5415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216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431万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17)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减少278.8372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8月27日至9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如后续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川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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