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香港极端天气,香港证券及衍生品市场于2024年9月6日临时暂停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港通下港股通2024年9月6日暂停交易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暂停交易的通知》,2024年9月6日沪港通下港股通、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暂停交易。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6日暂停旗下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与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
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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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基金存在多类份额的,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若2024年9月9日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恢复正常交易,上述基金将于同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若2024年9月9日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继续暂停交易,本公司将另行公告上述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事宜。
本公告主要为基金因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休市暂停及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上述基金若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本次恢复后仍受相关交易状态限制,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深市ETF于2024年9月6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因香港极端天气,香港证券及衍生品市场于2024年9月6日临时暂停交易。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市ETF于2024年9月6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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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2024年9月6日上述基金暂停申购、赎回期间,投资者仍可进行其二级市场交易。
2.若2024年9月9日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恢复正常交易,上述基金将于同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若2024年9月9日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继续暂停交易,本公司将另行公告上述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事宜。
3.若节假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上述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做好相关的业务安排。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沪市ETF于2024年9月6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因香港极端天气,香港证券及衍生品市场于2024年9月6日临时暂停交易。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沪市ETF于2024年9月6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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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2024年9月6日上述基金暂停申购、赎回期间,投资者仍可进行其二级市场交易。
2.若2024年9月9日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恢复正常交易,上述基金将于同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若2024年9月9日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继续暂停交易,本公司将另行公告上述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事宜。
3.若节假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上述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做好相关的业务安排。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德邦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9日起,新增德邦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4年9月9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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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