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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41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刘安省先生持有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3,473,5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8%;本次解除质押6,800,000股后,刘安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6,793,9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2.21%。

  ●  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52,063,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01%;本次解除质押6,800,000股后,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6,527,7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4.49%。

  本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刘安省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刘安省先生于2021年9月27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7%)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21年9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7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10,000,0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7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10,000,0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8月5日,刘安省先生提前将上述股份中3,200,000股解除了质押。2024年9月6日,刘安省先生提前将上述股份中6,800,000股解除了质押,并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52,063,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01%,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解除质押本公司股份236,487,414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93.8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1%,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百分比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续将不再用于股票质押。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解除质押、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尚质押本公司股份36,527,7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14.49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9%,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百分比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40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安省先生因个人原因,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徐进先生,徐进先生和刘安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  在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期间内,刘安省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公司股份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之一徐进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安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473,529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1.66%减少至10.58%;徐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068,568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8.26%增加至19.34%。刘安省先生和徐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42.01%,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本次转让后,刘安省先生和徐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安省先生因个人原因,计划在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徐进先生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合计6,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属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现根据相关股东通知,上述计划已实施完成,将上述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收到刘安省先生的通知,上述计划实施完成。刘安省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徐进先生共转让公司股份6,5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8%。

  一、股份转让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

  二、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

  ■

  三、本次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实施前后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转让系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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