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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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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出台
拉长入股禁止期 扩大从严监管范围 提出更高核查要求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10年

  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证监会9月6日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离职人员监管规定》明确,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提出更高核查要求。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相关要求,继续严把入口关,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监管秩序。

  新增三方面规定

  对于此次发布的《离职人员监管规定》,证监会表示,高度重视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问题,于2021年5月专门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股东,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在禁止期内入股等不当入股情形的,必须严格清理。为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制度,证监会在《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并于2024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证监会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了规则。

  证监会介绍,《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吸纳了《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并新增三方面规定。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建立完善离职人员数据库

  记者从证监会相关人士处获悉,为保证制度落地实施,证监会已建立并完善了离职人员数据库,数据库中包含了相关离职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信息。为方便中介机构核查工作,数据库在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均设置了查询端口,中介机构可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并到派出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在中介机构核查方面,新规在核查范围、内容等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监管要求。存在离职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持股的,中介机构要详细核查四方面内容,并发表明确意见。(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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