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12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集友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3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90,04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回购成交最高价为4.58元/股,最低价为3.44元/股,回购均价为3.83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0,173,705.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13,090,040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