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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
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中简称“百胜动力”)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启动筹划百胜动力分拆上市事宜。

  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百胜动力上市辅导备案的公告》,百胜动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备案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2022年6月16日,百胜动力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89号)。

  2023年1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委2023年第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述分拆及其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统筹安排公司水上动力设备业务板块的业务发展以及控股子公司百胜动力的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与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9月18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须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8:30-12: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须在2024年9月1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4-05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通讯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公司水上动力设备业务板块的业务发展以及控股子公司百胜动力的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4-05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通讯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陈惠仪女士。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审议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百胜动力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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