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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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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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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2,611,906.8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0.95%,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2.91%。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系公司2023年2月与广东城智科技有限公司(已出售原子公司“和科达(珠海)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大数据中心机房托管合作方,以下简称“广东城智”)诉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冻结资金2,611,906.85元,此案已于2023年12月审理完毕,公司二审败诉,于2024年1月按诉讼判决支付广东城智2,313,588.59元,前项冻结资金已于支付款项后予以解除冻结,目前公司账户不存在被冻结情况。

  综上所述,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执行了审计工作,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和信审字(2024)00010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获取并检查公司关于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核查说明;

  (3)获取并检查公司关于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的逐项自查说明。

  通过执行以上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不存在贵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5.关于债务重组。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处置子公司待偿还债务余额3,231.3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615.68万元。你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称,你公司拟与深圳市汇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和富”)进行债务重组并签订《和解协议》,减免深圳汇和富因欠债务所涉及的违约金及本金1,000万元,同时约定深圳汇和富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分三期分别偿还500万元、300万、300万元和400万元,在2025年3月31日前偿还剩余欠款787.35万元。该协议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你公司:

  (1)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处置子公司待偿还债务”是否即债务重组相关债务余额,如是,进一步说明截至回函日的偿还进展情况;

  (2)说明本次债务重组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和确认时点,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你公司处置子公司的交易进展及诉讼进展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对该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测算过程及计提依据,是否存在前期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处置子公司待偿还债务”是否即债务重组相关债务余额,如是,进一步说明截至回函日的的偿还进展情况;

  其他应收款中“处置子公司待偿还债务”是债务重组相关债务余额。

  深圳汇和富已于2024年4月18日按2024年4月3日龙华法院开庭笔录初步确认的《和解协议》约定偿还首笔约定偿还债务500.00万元,2024年7月按协议约定偿还300.00万元,截止回函日,尚余1,487.35万元应收款项未支付。(具体业务背景详见下述相关回复)

  (2)说明本次债务重组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和确认时点,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债务重组对2023年度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公司与深圳汇和富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等重新达成协议,其签署的《和解协议》属于债务重组协议。该债务重组协议签订于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为一个新的事项,属于资产负债日后非调整事项,2023年无需就该笔债务重组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和解协议》以及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对该笔应收款项补计提坏账准备1,245.32万元,增加信用减值损失1,245.32万元,减少净利润1,245.32万元(具体测算过程详见下述相关回复)。

  (二)债务重组对2024年度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债务重组采用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全部债权终止确认,债权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重组债权,重组债权的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和解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龙华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之日起生效并具备强制执行力。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解协议》,并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4)粤0309民初5652号”民事调解书。

  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后,根据《和解协议》、《民事调解书》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减少其他应收款1,000.00万元,并结转前期坏账准备余额1,393.68万元,同时差额确认投资收益393.68万元,影响2024年度财务报表其他应收款、投资收益科目,和解后应收款项全部收回后会增加净利润393.68万元。

  债务重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你公司处置子公司的交易进展及诉讼进展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对该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测算过程及计提依据,是否存在前期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一)应收账款坏账测算的业务背景

  2022年12月,公司与深圳汇和富和和科达东莞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第6.1条约定,深圳汇和富同意为和科达东莞及其子公司对公司的7,237.72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诺分期分笔偿还。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和科达东莞及其子公司款项余额合计3,287.35万元,深圳汇和富对此应收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23年12月公司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华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依法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深圳汇和富偿还债务并赔偿逾期违约金。2024年1月12日公司收到龙华法院的通知,公司诉深圳汇和富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符合立案条件,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2024年4月22日,双方就债务偿还签订和解协议,减免深圳汇和富因欠债务所涉及的违约金及本金1,000.00万元,同时约定深圳汇和富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分三期分别偿还300.00万元、300.00万元和400.00万元,在2025年3月31日前偿还剩余欠款787.35万元。该协议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测算过程及计提依据

  公司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和解协议》以及应收款项账龄作为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对该笔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测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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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测算,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接近50%,鉴于和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按50%的坏账比例单项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前期计提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对该笔交易产生的未收回应收款项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此应收款项主要为原三家全资子公司经营期间发生的业务往来款,由于深圳汇和富及其子孙公司未按原合同约定期间偿付全部债务,故公司2022年底根据相关债务在原全资子公司形成的年限而非股权交易时间作为其相关债务的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虽然深圳汇和富及其子孙公司未及时偿付债务,但通过“天眼查”等查询,深圳汇和富及其子孙公司均经营正常,且其经营管理层对业务拓展有较大的信心,并承诺将在2023年8月30日前陆续偿还剩余债务,公司基于当下掌握的情况判断债务可收回的可能性较高,故公司2022年度按金融资产减值政策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对本次债务重组的有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前期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检查公司公告的《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与交易对手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等文件,检查交易的真实性及应收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2)通过“天眼查”等查询股权交易对手与和科达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

  (3)向公司法务部了解诉讼进展情况,获取《民事起诉状》,获取公司2024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查验,获取并检查和解协议;

  (4)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5)检查回款回单,关注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等情况;

  (6)获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复核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准确性;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本次债务重组的有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前期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6.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63亿元,坏账计提比例47.48%。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745.36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83.49万元,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295.39万元。此外,你公司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462.10万元,占比约45.78%,应收账款账龄较长。请你公司:

  (1)对比同行业公司账龄分布情况,结合账期、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长、长期挂账未能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销售的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及剩余应收账款余额,你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客户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上年相比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核销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账龄及核销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对比同行业公司账龄分布情况,结合账期、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长、长期挂账未能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同行业公司账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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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富乐德成立时间较短,可比性较弱,剔除该公司数据后计算同行业平均值数据。

  如上表列示,公司除三年以上账龄占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外,其他各账龄分布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三年以上账龄分布占比仅低于同行业公司津膜科技,较其他同行业公司均偏高。

  公司三年以上账龄分布与同行业相比存在偏高的情形,对三年以上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结算原因展开逐项分析,回复详见“6.一(二)”。

  (二)结合账期、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长、长期挂账未能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从事销售清洗设备以及水处理设备业务。在公司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需要安装的设备的销售收入,公司按合同(订单)的规定进行设计、加工制造并安装完成,客户予以验收合格后,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不需要安装的配件及材料的销售收入,依据订单发出产品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主要客户基本为行业内成熟企业,且与公司已合作多年。公司根据不同客户及项目的实际情况,执行不同的信用政策,即在合同约定付款时点时在付款时间上给予不同程度的期限延长。主要区分标准为客户知名度及合作年限、单笔合同的重要程度、客户的行业口碑及履约能力,公司根据上述标准将客户分类为AAA级客户、AA级客户及普通客户三个信用等级,不同信用等级给予不同的信用政策,各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截止2023年末,公司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7,462.10万元,应收款余额按分类披露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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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销售的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及剩余应收账款余额以及单项计提原因等相关分析,回复详见“6.二”中对全部应收账款单项计提5020.86万元中相关回复。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期末应收余额50万以上款项金额为2,017.57元,占三年以上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比例为80.14%,占比较高,故下表对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50万以上且账龄超过三年以上部分款项的形成原因、销售的产品类型、未能结算原因等进行逐项分析: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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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关于南昌市欣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期末应收款的说明

  南昌市政府为发展电子产业进行招商引资,于临空工业园区建设厂房及净化车间供欧菲科技租赁使用。临空工业园区4号厂区工程由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置业”)开发,洪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宇建设”)总包建设,欣鼎建筑分包其中部分工程。欣鼎建筑于2016年9月与公司签订了480T纯水处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合同,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合计金额人民币3,762.50万元(含税)。2016年11月公司向欣鼎建筑交付相关设备,于当年取得该设备的《验收报告》,公司根据验收单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当年公司收回货款1,903万元,2017年收款709.68万元,累计已收到货款2,612.68万元,余款1,149.82万元逾期,逾期原因主要系:目前临空置业对整体工程验收尚未完成,欣鼎建筑尚未与洪宇建设、临空置业结算所致,公司已采取专人跟踪及催收方式进行管理,正与客户协商制定回款计划,确保逾期款项在后续都能够得到有效回收。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长账龄增加是由于近年外部挑战加剧;个别客户经营出现重大变化;部分客户目前自身资金紧张,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并有拖延付款的情况等因素综合所致,公司对客户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并已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催收力度。

  (2)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销售的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及剩余应收账款余额,你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客户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明细及单项计提原因、应收账款对方与公司、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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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如上表列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方与公司、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主要基于应收账款账龄情况、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公司诉讼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进行单项计提。

  (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销售的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及剩余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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