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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产融或公司)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企业改革发展,致力于建设“一流绿色能源产融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愿景、战略目标和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推进能源+金融双主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电投产融成立于1998年,199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实行“能源+金融”双主业运营。能源板块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及热电联产,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总装机容量为228.51万千瓦,其中,火电66万千瓦、风电113.15万千瓦、光伏发电49.36万千瓦,新能源规模占比超70%,资产共计分布在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024上半年发电量达333,632.75万千瓦时,供热量4,869,285吉焦,供热面积3,550万平方米。金融板块主营业务包括信托、保险经纪、期货,截至2024年6月末,金融资产管理规模5,311.73亿元,服务能源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规模1,589.80亿元。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69亿元,实现净利润5.30亿元,截至6月末公司总资产461.44亿元,净资产195.13亿元。
“十四五”期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绿色能源产融企业”定位,坚守“能源为本、金融为翼、协同共赢”的发展理念,坚持均衡增长,主动将“能源+金融”双主业发展融入“双碳”行动,在服务实体经济中以绿色金融润泽绿色能源发展,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产融方案”。能源板块建成京津冀区域一流清洁智慧能源企业,不断推进能源产业迈向数智化发展新阶段,打造成为高端价值领域能源服务商。金融板块促进金融服务与能源产业投资的强强联合,打造产融资本运营核心竞争力,初步建成金融服务能力卓越、金融科技水平突出、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的能源金融综合服务和产业金融生态集成体系。
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诚信、透明、规范的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中首次获得上市以来最高评级A级(优秀)。公司连续两年组织编制“ESG报告”,成功入选“中证国新央企ESG成长100指数”和“央企ESG·先锋100指数”,荣获“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央企五十强”大奖,彰显了公司在ESG领域的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展示了央企上市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了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电投产融坚持政治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坚持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统一,在服务实体经济、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等方面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现了政治价值、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共进共赢。能源板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生态环保“两清单”,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实现100%;持续推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金融板块,以国内首单募集资金全部来自干部员工个人捐款的创新型慈善信托一一“百瑞仁爱·春晖”,资助贵州省遵义市文化小学忠庄校区教育。以资本助力、产融扶贫,为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害救助、延安市延川县陈家河乡村振兴等贡献“产融力量”。公司累计管理公益慈善类资金近1亿元,为公益慈善事业创造投资收益超3000万元,自我造血之余,开创本金返还、收益捐赠的慈善类信托新范式。
公司按照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有关工作部署,从上市公司功能发挥、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市场认可和价值实现等四大板块,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致力于将企业打造成为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
三、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理念,为股东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价值回报
公司构建主动温暖价值创造型投关体系,热情友好接待每一位投资者,让其感受到公司的尊重和诚意。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接听热线电话、举办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接待日等活动,充分利用与投资者交流机会,展现公司经营发展成效,倾听投资者声音和建议。
公司充分考虑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科学规范做好利润分配,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回报。电投产融《章程》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近三年(2021年度一2023年度),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约为30%,近三年累计分红金额为13.08亿元,占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124.77%。两项指标均远远高于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有关约定,且与同业分红比例大致保持同一水平,向全体股东和资本市场交出了一份亮丽答卷。
下一步,公司将坚持做强做优主业,强化与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的沟通交流,讲好央企故事,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高效的互动关系,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投资价值共同成长,为广大股东带来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是衡量上市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电投产融将始终以“一流绿色能源产融企业”为愿景,以推动企业价值创造为目标,通过聚焦做强主责主业、筑牢合规安全防线、深化创新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夯实公司内在价值,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加强现金分红做实价值传递,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增强资本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