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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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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恒生港股通新经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恒生港股通新经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恒生港股通新经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3320,场内简称:HK新经济,扩位证券简称:恒生新经济ET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4年9月4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4年10月1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爱建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4年9月6日起,本公司增加爱建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爱建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

  注: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新增爱建证券为现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爱建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联系人:庄传勇

  联系电话:021-2229888-33362

  客户服务电话:956021

  传真:021-68728782

  网址:www.ajzq.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161129,场内简称:原油LO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9月3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89元,截至2024年9月5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29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已于2020年3月25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易方达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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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9月1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确认并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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