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
及拟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情况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皮常青先生、监事魏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皮常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魏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皮常青先生、魏波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确保公司监事会的顺利运作,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股东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皮常青先生、魏波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皮常青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原定任期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皮常青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形,且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魏波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原定任期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皮常青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形,且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皮常青先生、魏波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皮常青先生、魏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兴富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兴富推荐康宁先生(简历附后)及钟芳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钟芳芳女士,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玉环市龙溪中心幼儿园、浙江万得凯铜业有限公司、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兴桂橡胶制品厂、颖发阀门。2023年9月起任职于台州万得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钟芳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康宁先生,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常州伍杰科技软件有限公司、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万得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起任职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康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9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兴富出具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其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拟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兴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8,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0%,持股比例超过3%,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本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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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述提案1至提案5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提案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兴富提出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6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议案的所有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4年9月12日16:30前送达证券事务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证券事务办公室。邮编:3176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或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8:30一11:00时和13:30一16:30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接待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曼、应巧
联系电话:0576-87498555
联系传真:0576-87491665
电子邮箱:dmb@zjwdk.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向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09”,投票简称为“万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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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6,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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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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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9月12日16:3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