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公司所持徐州公司、江苏新能源股权无偿划转至北京国电电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婧、姜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