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6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6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9月4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公保字第2024080801号”的《保证合同》,为炭素化工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87个月66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保障炭素化工公司筹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需要。
同日,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315XY240731T0000350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炭素化工公司最高限额5,0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满足炭素化工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炭素化工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677220603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0,814.74万元,负债总额41,504.76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7,6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241.96万元),净资产29,309.9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50,108.96万元,利润总额-1,991.09万元,净利润-1,957.77万元。截至2024年6月末,炭素化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2,948.84万元,负债总额43,897.9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8,13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100.12万元),净资产29,050.92万元,2024年1-6月份营业收入实现73,678.61万元,利润总额-289.92万元,净利润-319.98万元。截至本担保日,炭素化工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72%的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2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民生银行唐山分行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的665.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4日至2031年11月15日止。公司为该款项提供担保,该担保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招行唐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2024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期间为炭素化工公司申请《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限额5,000.00万元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唐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炭素化工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炭素化工公司筹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与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炭素化工公司提供担保5,665.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2,335.00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70,9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56,415.00万元,剩余额度214,535.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15,09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0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阳公司”)
●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 财务资助金额:3,000.00万元
● 财务资助期限:1年
● 财务资助利率:2.20%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24年9月4日,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唐山中阳公司在开滦财务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24048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唐山中阳公司提供3,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公司向唐山中阳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该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该笔贷款期限自 2024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止,贷款利率为2.20%,贷款期限一年。公司本次向唐山中阳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唐山中阳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唐山中阳公司发放委托贷款5,0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1,000.00万元。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唐山中阳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其按时付息及偿还贷款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57387774XB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28日
住所:唐山丰润区任各庄镇任各庄中石化油库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仁龙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二)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末,唐山中阳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952.86万元,负债总额9,483.85万元,净资产5,469.0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实现42,889.10万元,利润总额102.66万元,净利润8.18万元,资产负债率63.42%。截至2024年6月末,唐山中阳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770.82万元,负债总额7,595.00万元,净资产6,175.82万元,资产负债率55.15%,2024年1-6月营业收入29,028.35万元,利润总额740.49万元,净利润516.44万元。
(三)唐山中阳公司的信用等级稳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唐山中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
(五)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唐山中阳公司发放2笔委托贷款,金额合计6,000.0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托贷款方式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笔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期限自2024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止,贷款利率为2.20%,贷款期限一年,用于保证唐山中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唐山中阳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委托贷款,不利用发放的委托贷款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保证提供的有关借款人、股东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若该公司发生违约情形,公司有权利停止发放借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可以掌握该笔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密切关注唐山中阳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唐山中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4,4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