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净环保
股票代码:60038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一致行动人一: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4707单元
一致行动人二: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三路128号602室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11号中航紫金广场B塔38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龙净环保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龙净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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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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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执行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H股增发导致注册资本变更为265,778.8894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此次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紫金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设立日期:2021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2021年11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7E0G0L8N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4707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企业总部管理;销售金属材料,金属矿石,有色金属合金,金银制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外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紫金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设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
合伙期限:2015年6月15日至2065年6月14日
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000062A19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三路128号602室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11号中航紫金广场B塔38楼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黄金现货销售;企业总部管理;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紫金投资及紫金资本为紫金矿业的控股子公司。闽西兴杭持有紫金矿业22.89%的股份,为紫金矿业的控股股东,上杭县财政局为紫金矿业实际控制人。紫金矿业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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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紫金矿业股本总额为26,577,888,940股,前十名股东持股及其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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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闽西兴杭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22.89%的股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上杭县财政局持有闽西兴杭100.00%的股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闽西兴杭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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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上杭县财政局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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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兴杭最近一年主要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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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闽西兴杭持有的紫金矿业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及《关于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公告》的有关规定,闽西兴杭将其所持有的紫金矿业合计138,989,430股A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划转工作尚未完成,该部分股份仍在闽西兴杭名下,但已在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冻结。根据紫金矿业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紫金矿业按10送5比例进行转增,因此这部分冻结的股票数量相应增加到208,484,145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紫金矿业主要子公司7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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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近一年(2023年度)收入、净利润任一指标占合并口径相关指标5%以上的子公司,且不含持股型壳公司。
1、厦门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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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杭县紫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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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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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紫金矿业集团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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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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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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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塞尔维亚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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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紫金矿业及其子公司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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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紫金矿业是一家高技术、效益型的大型综合性跨国矿业集团,主要在全球范围内从事铜、金、锌、锂等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业工程研究、设计及应用等。
公司成立以来,依靠出色的工程研发创新能力,形成了地质勘查、湿法冶金、低品位难处理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及大规模系统工程化开发的技术优势;依托出色的专业决策能力与地质勘查技术,把握了多个关键机遇实施逆周期并购;运用“矿石流五环归一”矿业工程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发展及项目建设持续低成本、高效率开采矿产资源。目前已成为多矿种效益型跨国大型矿业集团,基本形成矿业企业全球竞争力。
公司目前铜、金、锌(铅)等主营矿种储量、资源量及矿产品产量位居中国领先、全球前10位,公司海外矿产类资源和主要矿产品产量及利润全面超越国内,已经成为全球化矿业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矿种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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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紫金矿业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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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8092_H01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468092_H01号和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07899_H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紫金矿业共有13名董事、5名监事、12名高级管理人员。
(一)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1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6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公司董事名单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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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河,男,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地质专业毕业,厦门大学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福建省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现任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理事长、世界黄金协会董事会成员。陈景河先生为紫金矿业的创始人和核心领导人,是紫金山金铜矿的主要发现者、研究者和开发组织者,自200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中2006年8月至2009年11月兼任公司总裁)。
邹来昌,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建林业学院林产化工专业毕业,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3月加入公司,2003年5月至2006年8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06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2009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2013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裁。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林泓富,男,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黄金冶炼厂厂长、紫金山金铜矿副矿长、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2006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公司副总裁;2013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林红英,女,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地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1993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2009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谢雄辉,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淮南工业学院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毕业,北弗吉尼亚大学MBA,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资格、一级建造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01年加入公司,历任地质技术员、董事长秘书、董办副主任兼法律顾问、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达茂旗紫金磷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崇礼紫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黑龙江紫金龙兴矿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俄罗斯龙兴有限公司董事长、紫金矿业集团西北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有限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矿山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吴健辉,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方冶金学院选矿工程专业毕业,中国地质大学地质工程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紫金山金矿选矿厂副厂长、紫金山铜矿试验厂副厂长、紫金山铜矿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助理、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冶炼加工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西藏紫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李建,男,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金融专业毕业,龙岩市第五届、第六届人大代表,现任闽西兴杭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何福龙,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及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兼职教授、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硕士生导师,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劳模、改革开放40年40位福建最有影响力企业家等荣誉称号。1994年3月至1998年4月任香港大公报财务经理;1998年5月至2000年4月任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5月至2017年3月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起任厦门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理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毛景文,男,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期致力于矿床模型和成矿规律研究及找矿勘查,对我国隐伏矿找矿突破具有重大贡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和三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7项和二等奖4项。曾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业务副所长、国际矿床成因协会主席;现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国土资源部成矿作用与资源评价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地质学会矿床专业委员会主任和中国稀土学会矿产勘查专业委员会主任。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常青,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工业会计专业工学学士,厦门大学经济学(MBA)硕士,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哈佛商学院等国际知名学府访问或进修,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公开出版著作(含合作)7部,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教委人文社科基金、中-加大学产业合作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等10余项科研项目,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全国首届百篇优秀案例奖、全国MBA教育管理突出贡献奖、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奖等奖励,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EMBA中心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指导导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员。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文德,男,1958年6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高等法院执业大律师,从事证券、期货、金融市场、防止洗黑钱、上市公司条例,操守准则等法规执行及有关法律工作35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曾任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总监、财政司委任审查员、4间持牌公司共7类受证监会监管的负责人员、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和合规及风险督导委员会主席、商业罪案调查科高级督察。现任香港注册合规师公会荣誉主席、香港保险专业人员总会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国际区块链金融总会荣誉会长、香港会计师公会及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会员。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薄少川,男,1965年10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拥有矿业和石油天然气行业30余年的投资和实践经验。曾任职于中国石油;1996年加入艾芬豪投资集团,历任集团业务开发总经理、集团旗下(加拿大)艾芬豪、艾芬豪能源、金山矿业等多家公司及其合资/合作公司的管理职位;曾担任数家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矿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多家国内外矿业、石油天然气公司顾问。现任Oryx Bio-Tech Ltd.总裁、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国际仲裁院矿产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矿业仲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小敏,女,195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文学学士学位,翻译、高级经济师,先后获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全国优秀企业家、《财富》中国最具影响力的50位商界领袖及《财富》中国最具影响力的25位商界女性,拥有丰富的大型国企管理经验。曾任第十二届福建省人大代表、第八届福建省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厦门市人大代表;1982年至2018年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职员、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厦门仁爱医疗基金会理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3年。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名单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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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水清,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本科学历,在职研究生。历任上杭县中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上杭县委办公室主任,上杭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非公经济党工委书记。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曹三星,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海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毕业。2001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监察员、紫金山金铜矿矿办监察科副科长、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主任、监事会主席、紫金矿业集团西北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监察审计室主任、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刘文洪,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EMBA,工程师。1989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兼任公司重点项目与社会责任部总经理、党群与企业文化部部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职务;兼任紫金山金铜矿常务副矿长、紫金矿业集团(厦门)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丘树金,男,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历任福建省上杭县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员、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上杭县纪委常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等职。已经组织批准到企业任职,不再担任党政机关领导职务,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林燕,女,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五金矿产厦门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厦门钟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及资金结算中心经理、资金部经理兼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8年至今任厦门金城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外部监事。
(三)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12名,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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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来昌、林泓富、林红英、谢雄辉、吴健辉的简历详见本节“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一)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沈绍阳,男,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多伦多大学管理与专业会计硕士,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曾任厦门特区贸易有限公司子公司经理、厦门远东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加拿大Grant Thornton LLP高级分析师、加拿大希尔威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运营官。2014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国际部总经理、合资公司巴理克(新几内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龙翼,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1999年加入公司,历任紫金山金铜矿技术员、铜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井下工程处副处长、新疆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富蕴金山矿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紫金山金铜矿矿长、公司安全总监、穆索诺伊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塞尔维亚紫金波尔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阙朝阳,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专业毕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矿物学、岩石学与矿床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永定县政府公务员。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矿业集团西南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矿业集团西北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国际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穆索诺伊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矿山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2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总工程师。
吴红辉,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闽西嘉源大酒店财务经理、福建龙岩嘉源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07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郑友诚,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毕业,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福建上杭县广播电视局新闻部主任、副局长,上杭县蓝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上杭县泮境乡党委书记。2005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内蒙古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紫金铜业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金山黄金矿冶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党群与企业文化部部长、董事长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春,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工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毕业,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课题组长、西藏玉龙铜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瑞木镍钴管理(中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技术总监、公司副总工程师、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院长、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及技术副总裁、公司副总工程师、国际事业部总工程师、大陆黄金有限公司哥伦比亚分公司总经理、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廖元杭,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毕业,厦门大学紫金矿业工商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工程在读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金鑫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原龙岩粉末冶金厂)冶金制品分厂厂长、生产技术处长、龙岩粉末冶金研究所长、技术质量部部长,福建金鑫三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3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洛阳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福建金山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总经理、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冶炼加工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一)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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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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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紫金矿业。紫金矿业是一家高技术、效益型的大型综合性跨国矿业集团,主要在全球范围内从事铜、金、锌、锂等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业工程研究、设计及应用等。紫金矿业是中国矿业行业效益最好、控制金属资源储量和产量最多、最具竞争力的大型矿业公司之一,紫金矿业矿产铜、金、锌产量和利润水平在同类境内上市公司中均位居领先地位。截至目前,紫金矿业是国内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之一、国内领先的矿产铜生产企业、国内最大的矿产锌生产商和银、铁等其他金属的重要生产商。
龙净环保结合外部市场形势,紧紧围绕“转型攻坚”的年度主题,强力开拓市场,推进卓越运营及深化改革。龙净环保的环保业务板块持续巩固优势地位,新能源业务取得多方面突破,龙净环保整体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紫金矿业作为龙净环保的控股股东,积极推动与龙净环保上下游业务的协同发展。龙净环保已成为紫金矿业布局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等方面的重要平台。紫金矿业通过增持龙净环保股票,一方面可以提升其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比例,增强其控股股东地位,提升上市公司的决策效率;另一方面亦可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体现出控股股东对龙净环保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交易双方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增持将有利于龙净环保提升管理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龙净环保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减持计划。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已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紫金矿业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增持龙净环保股份的议案》。
(二)尚未履行的程序及尚未获得的批准
无。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收购方式
紫金矿业于2024年1月29日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紫金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龙净环保股份为210,333,1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46%。
龙净环保分别于2024年2月7日、3月1日和7月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4年9月3日,紫金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持有龙净环保股份为259,547,712股,占龙净环保总股本比例24.01%。
紫金矿业自2024年1月29日(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至2024年9月3日,累计在二级市场增持龙净环保股份49,214,528股,占龙净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的4.55%。2024年9月4日,紫金矿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龙净环保股份4,840,900股,占龙净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的0.45%。紫金矿业自前次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化达到5%。
本次权益变动后,紫金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龙净环保264,388,612股股份,占龙净环保总股本的24.4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紫金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公司所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股份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54,055,428股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除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本次权益变动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一、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龙净环保进行资产置换、股权质押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龙净环保的股份不存在对外募集、结构化安排,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紫金矿业承诺,本次以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的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用于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股票的全部资金为本公司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对外公开或以变相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
2.本公司用于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股票的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产品,也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
3.本公司本次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代持情形的协议安排;
4.本公司用于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股票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龙净环保及其子公司、龙净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或龙净环保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龙净环保及其子公司、龙净环保持股5%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前述主体的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资金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的股份全部以现金支付。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决策”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中的相关内容。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如果在未来12个月内实施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未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关调整,或者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后续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后续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与大股东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销售体系。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运营,仍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组织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紫金矿业及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出具了《关于保障龙净环保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紫金矿业、闽西兴杭及上杭县财政局一直保持独立,未因违反独立性原则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紫金矿业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紫金矿业及闽西兴杭控制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采购、生产、销售、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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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龙净环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龙净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紫金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上升至24.46%(不考虑龙净转债转股情况)。紫金矿业未从事与龙净环保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本次交易为紫金矿业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龙净环保股票,不会导致新增同业竞争。
为避免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紫金矿业及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紫金矿业与闽西兴杭及子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对龙净环保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务和经营活动。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紫金矿业为龙净环保控股股东,本次大宗交易对手方非紫金矿业关联方,因此紫金矿业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增持龙净环保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龙净环保已就将与紫金矿业在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及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障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紫金矿业与龙净环保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金额上限。
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紫金矿业及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及与龙净环保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龙净环保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龙净环保的表决权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龙净环保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谋求与龙净环保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企业将杜绝非法占用龙净环保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龙净环保违规向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企业不与龙净环保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5、如确需与龙净环保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1)督促龙净环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净环保《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龙净环保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龙净环保利益的行为。”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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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24个月内,除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24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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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2023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8092_H01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468092_H01号和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07899_H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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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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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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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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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聘请了财务顾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机构为本次权益变动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的说明及承诺;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重大交易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声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14、财务顾问意见;
15、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公司名称: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来昌
2024年9月5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雷 迪 陈凡儿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来昌
2024年9月5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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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来昌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