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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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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24-05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2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股东大会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新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郭俊香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张新、胡述军,独立董事夏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特变电工能源(印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娜娜、尹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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