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对国资创投考核标准的变革,最关键的是要厘清不同类型基金的功能定位和目标,在此基础上才能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标准。有的基金是用于产业培育的,有的基金则用于招商引资、促进就业,那就应该将这些目标作为考核的第一依据,尤其是早期投资基金,应首先考核社会效益指标而非财务指标。
国立波认为,容错免责不可一概而论。如果是风险较大项目,需要配置投资组合,降低损失风险概率;投早投小的项目也需要加强决策流程的合规性、强化风控和投后管理。此外,可探讨国资与市场化机构合作,让渡风险,真正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优化创投生态。
探索差异化考核标准
6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针对创业投资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关系”;“创投17条”提出“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国资创投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容错机制。在此背景下,探索既适应创投行业市场化属性,又能满足国有资本诉求的运作、考核模式已成为解决行业发展矛盾的当务之急。
专家认为,可尝试探索差异化的考核标准,针对不同产业类别设置不同的标准。创投机构人士建议,针对早期投资和创新型项目,应更注重技术潜力、市场前景和社会影响力,设定较为包容、适宜的考核周期和指标,为国资“投早、投小、投科技”创造更好基础,而非注重短期财务回报;对较为成熟产业,特别是商业化模式比较成熟的产业,不宜简单摒弃“保值增值”目标,应探索更有针对性的、更为细化的考核指标,促进国有资本利用效率和安全的平衡。
注重激励机制建设也至关重要,要在清晰界定规则范围的基础上,增强投资动力。某地方政府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需更加注重激励机制的建设。对于表现优异的基金管理团队和投资项目,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并提高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能力。
此外,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建议,探索实行项目“打包”考核,更好适应创业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更好激活政府引导基金参与创投的效能。“考核时,可将投资项目进行打包考核。以市场化基金为例,投10个项目,可能9个是亏的,或者投100个项目,可能99个是亏的,但只要1个能够赚几十倍上百倍的回报,就完全可能覆盖损失,即可认定为成功的投资。”田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