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经理黄静女士因个人原因(休产假)超过30日无法正常履行职务。
在黄静女士休假期间,其参与管理的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该集合计划的另一位投资经理骆霖苇先生继续管理。黄静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备。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