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在银行申请贷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通过提供质押、抵押及保证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此外,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公司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125亿元进行决策。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总裁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1、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35亿元并已提款,目前贷款余额是29.46亿元,期限3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分别为相关贷款提供质押、抵押及保证担保。此外,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公司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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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万韵、沈阳万西之辉、沈阳万西、广西万科、新疆新驰已与平安银行就相关贷款事项分别签订质押、抵押及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合计35亿元,质押、抵押的担保期限为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担保事项二
1、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银团贷款并已完成提款,贷款本金79.8亿元,目前贷款余额16亿元,期限5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科红树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红树湾”)以持有的深圳市万科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相应的质押担保。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万科红树湾已与交通银行就前述融资事项签订质押合同,为公司相关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79.8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4年5月30日
注册地: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总股本:11,930,709,471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万科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5,048.50亿元,负债总额11,019.17亿元,净资产4,029.34亿元;2023年1月-12月,营业收入4,657.39亿元,利润总额298.05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63亿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万科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4,228.19亿元,负债总额10,377.62亿元,净资产3,850.57亿元;2024年1月-6月,营业收入1,427.79亿元,利润总额-80.57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2亿元。万科更多的财务信息也可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
被担保人为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了信用保证,具体可以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以及担保公告,此外也以所持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了抵押或质押。根据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804.67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32.0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803.5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09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 1,012.28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40.36%。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