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36,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9天、4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景23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公司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景20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近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如期赎回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合计人民币36,000.00万元,获得收益合计人民币49.98万元。前述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022.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3转债”)1,154.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96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1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均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近日向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购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413702)”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及子公司近日向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购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413703)”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413702)
1.委托认购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4日
2.收益起算日:2024年9月6日
3.到期日:2024年10月15日
4.期限:39天
5.币种:人民币
6.认购起点金额:1,000,000.00元
7.实际收益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1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2.11%(年率)。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413703)
1.委托认购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4日
2.收益起算日:2024年9月6日
3.到期日:2024年10月17日
4.期限:41天
5.币种:人民币
6.认购起点金额:1,000,000.00元
7.实际收益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09%(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2.10%(年率)。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银行将本产品资金分为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两部分,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其中,本金部分按照一般性存款管理,无风险;产品实际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收益组成,保底收益安全,期权收益受到期权是否行权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景23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景20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