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洪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之日,洪鑫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洪鑫先生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洪鑫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