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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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瑞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乔志钢先生、财务总监张令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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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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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广哲 林敏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