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继续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赎回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9天结构性存款(2000万)、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401期(月月滚利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7700万)
●赎回金额:9,700.00万元
●本次继续委托理财金额:8,100.00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4年7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招商银行与浦发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上述结构性存款与收益于近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2、委托理财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8,100.00万元。
3、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4、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号)核准,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797,432,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17,974,32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7,4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69,690.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0,262,309.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8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2-3号)。
4、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有效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4-082
转债代码:113682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益丰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32.79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年9月9日至2030年3月3日
●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号)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公开发行17,974,3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79,743.20万元,发行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32号文同意,公司179,743.2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3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益丰转债”,债券代码“113682”。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益丰转债”自2024年9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益丰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179,743.20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四)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4年3月4日至2030年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3月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9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3月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当前转股价格:32.79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益丰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4年9月9日至2030年3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益丰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益丰转债”采用每年付息1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4年3月4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2.7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益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7日起由39.85元/股调整为32.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49)。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益丰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731-89953989
电子邮箱:ir@yfdyf.com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