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解除质押及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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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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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三、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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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潮忠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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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潮忠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吴潮忠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