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和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号)。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9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4元/股,最低价为1.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980,2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