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本公司持有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街能源公司”)内蒙古新街台格庙矿区新街一井、新街二井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
一、新街一井、新街二井项目单位均为新街能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二、新街一井、新街二井建设规模均为8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采用立井开拓方式,煤炭洗选采用重介浅槽分选工艺。
三、新街一井项目总投资133.48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40.68亿元,占总投资的30.5%。新街二井项目总投资131.63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40.25亿元,占总投资的30.6%。
目前,新街能源公司按照项目核准批复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节能评估等开工前准备工作。本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履行项目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