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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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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9月0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本斌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尚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刘宏伟先生、李丰功先生、王永红女士、许国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安鲁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郭选政先生、赵铎先生、财务总监李伟先生、总法律顾问李金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债券名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和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配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增信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表决权股数为 634,345,487 股,在本项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鞠慧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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