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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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0.0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8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3,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52元/股,最低价为10.6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8,303.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