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4-042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年3月23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974,032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07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677,594.92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46元/股~5.17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74,03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71%,购买的最高价为5.17元/股、最低价为4.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677,594.9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