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即10,879,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21,759,075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根据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657.36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2024-044、2024-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于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