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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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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
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77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

  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前,如本次重组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组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78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度决定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另行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79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缓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公司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其综合财务报表系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公司条例》相关规定编制,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已经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阅。

  上市公司管理层详细阅读了标的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对其会计政策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并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准则差异鉴证报告》。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好地理解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上市公司承诺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尽快完成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并向投资者披露。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分析结论的

  公允性的说明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估值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沃克森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分析,沃克森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收购拟了解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分析报告》(沃克森估报字(2024)第0266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估值分析资料后,就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1、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为沃克森评估,沃克森评估具有相关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估值机构及其经办估值人员与公司、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估值机构对本次要约价格合理性分析所设定的估值分析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分析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估值分析目的是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公允性分析,估值机构分析的对象与委托一致;估值机构在估值分析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分析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估值分析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估值分析方法选用恰当,估值分析结论合理,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相关性一致。

  4、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

  估值机构分析对象与委托一致;估值机构在估值分析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本次交易情况的估值分析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是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决定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风险

  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新增股份。标的公司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红筹架构公司,其综合财务报表系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公司条例》相关规定编制,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已经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阅。上市公司管理层详细阅读了标的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对其会计政策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准则差异鉴证报告》。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好地理解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上市公司承诺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尽快完成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并向投资者披露。

  根据标的公司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25,522.5万元、1,026,531.0万元和554,75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8,651.2万元、47,476.0万元和26,693.0万元,考虑本次交易并购贷款的潜在财务费用后,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排除标的公司因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问题,致使净利润波动,导致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1、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架构,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结构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全面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与标的公司业务协同,积极全面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结合标的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能够进一步有效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有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充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通过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公司也将加强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协同,实现两家公司资源、技术、业务等方面的全面整合。双方有望在产品设计、研发领域、销售市场等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交流,在营销体系、产品矩阵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实现提升,提升上市公司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影响力,打造行业龙头公司地位和金属包装民族品牌。

  3、积极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为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规定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将沿用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股利分配的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修订分红政策,以更好的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具体相关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提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奥瑞金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侵占奥瑞金的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奥瑞金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5)本承诺函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本人不再作为奥瑞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奥瑞金股票终止在深交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事项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奥瑞金的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奥瑞金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奥瑞金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支持奥瑞金未来筹划的股权激励归属/行权条件与奥瑞金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奥瑞金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奥瑞金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奥瑞金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9)本承诺函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奥瑞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奥瑞金股票终止在深交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的说明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在本次交易中,公司针对本次交易的A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会计师;

  4、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估值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还聘请DALDEWOLF SRL律师事务所(比利时律师)、Ogier律师事务所(BVI律师)、Deacons的近律师行(香港律师)担任本次交易的境外法律顾问;聘请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要约的要约人财务顾问及Deacons的近律师行担任要约人法律顾问。

  公司已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有偿聘请协议,上述中介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对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出具专业意见或报告,本次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参与本次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80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的说明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81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筹划本次交易的过程中,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二)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实质性调查、论证,形成初步方案。

  (三)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对筹划本次交易的事项进行说明并进行风险提示。

  (四)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2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对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进行说明并进行风险提示。

  (五)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六)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及注销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七)2024年7月6日、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就本次交易披露《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对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进行说明并进行风险提示。

  (八)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体董事需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82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就本次交易的首次公告日(2023年12月12日)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深证成份股指数(下称“深证成指”)及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1个交易日(2023年12月11日)收盘价格为4.10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3年11月13日)收盘价为4.40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3年11月13日收盘至2023年12月11日收盘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6.82%,深证成指(399001.SZ)累计涨幅为-3.57%,申万轻工制造指数(801140.SI)累计涨幅为-3.37%。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深证成指(399001.SZ)、申万轻工制造指数(801140.SI)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83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召开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奥瑞) 2024-临084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情形的说明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85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下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本次交易将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进行,标的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86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审慎分析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87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以每股要约股份7.21港元的要约价,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00906.HK)(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筹划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已就本次可能构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现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

  二、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三、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四、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五、公司与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75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合理,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相关性一致,估值分析结论公允,出具的估值分析报告的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收购拟了解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价格为公司在综合考量标的公司的行业前景、战略价值的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具有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合理,估值分析方法选用恰当,估值分析结论合理,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相关性一致。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度决定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另行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4-临076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交易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合理,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相关性一致,估值分析结论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收购拟了解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为公司在综合考量标的公司的行业前景、战略价值的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具有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合理,估值分析方法选用恰当,估值分析结论合理,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相关性一致。经审慎判断,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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