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68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Maxeon重组暨定增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中环”)分别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Maxeon重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豁免参与Maxeon定增部分条件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及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参与Maxeon重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关于参与Maxeon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进展情况
1、Maxeon增发新股发行结果:根据截止于外部监管批准或豁免日(2024年8月28日)前一个交易日的前十个连续交易日均价0.1608美元/股(“增发相关均价”)的25%折扣定价,确定发行价格为0.1206美元/股,TCL中环全资子公司ZHONGHUAN SINGAPORE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PTE.LTD.(中文名:中环新加坡投资发展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新投”)以该价格定向认购金额约为10,000万美元(具体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因股数为整数可能存在尾差),认购股数为829,187,396股。本次定增交割日为2024年8月30日,交割后TCL中环通过中环新投对Maxeon的持股数量将由15,283.5万股1增加至98,202.2万股,持股比例由26%2增加至69.30%3,自交割日起Maxeon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同步修订Maxeon《股东协议》的相关内容,TCL中环(或通过中环新投,下同)有权提名Maxeon董事人数由3名变更为5名,具体如下:
同步进行的监管审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参与Maxeon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全部获批或2024年12月31日(孰早为准,以下简称“特定事件”)之前,且TCL中环持有Maxeon至少10%股份,Maxeon董事会规模为10人;特定事件发生后、且TCL中环持有Maxeon至少10%股份,董事会规模为9人;
特定事件发生前,Maxeon董事会应由以下人员构成:5名TCL中环董事(指TCL中环或通过中环新投提名的Maxeon董事会董事,下同)、4名独立董事、1名CEO;特定事件发生后,董事会应由以下人员构成:5名TCL中环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CEO。
只要TCL中环有权委派董事会的多数董事,Maxeon应使TCL中环董事构成每个董事会委员会的多数,但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或纳斯达克规则不允许的情况除外、以及提名及治理委员会仅包括1名担任委员会主席的TCL中环董事。
3、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修订条款规定如果Maxeon认定增发相关均价低于初始转股价格,则转股价格将调整为增发相关均价。依据该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修订条款,修订TCL中环所持有的Maxeon的第一顺位优先担保可转换债券及修改后Maxeon2029到期高级担保可转换债券(即原TCL中环所持有的Maxeon2027到期高级担保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为截止于外部监管批准或豁免日(2024年8月28日)前一交易日的前十个连续交易日均价0.1608美元/股。
三、备查文件
1、定增交割相关凭证
2、《股东协议修订及重述》(“A&R SHA”)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1股数自前次公告的12,285,692股上升至15,283.5万股,主要是本公司行使小额认股权证获得12,065.2万股,收取Maxeon以股份支付的可转债利息1,989.7万股;)
(2假设所有A级第二顺位担保可转换债券转股均已在定增交割日前完成,所有B级第二顺位担保可转换债券均未转股;)
(3持股比例均以不剔除借股的总股数计算,如以剔除借股(3,796,867股)的总股数计算,则持股比例将由26.16%上升至69.48%;后续TCL中环小额反稀释权证到期前,TCL中环计划继续行权小额反稀释权证,以抵消Maxeon B级第二顺位担保可转换债券转股的摊薄影响。TCL中环小额反稀释权证到期后,TCL中环还有权行使修改后Maxeon2029到期高级担保可转换债券附带的反稀释期权,来抵消Maxeon B级第二顺位担保可转换债券转股的摊薄影响。具体以实际为准。)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67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1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34.15元/股调整至不超过33.89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99,9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3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2.4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2,558,044.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