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奥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入资产”“奥拉股份”)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成药业,证券代码:002693)自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鉴于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双成药业,证券代码:002693)自2024年9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筹划事项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