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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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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2日和2024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编号:2024-032、2024-033、2024-03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 月 2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000627,证券简称:天茂集团)连续两个交易日(8月30日、9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2024年9月2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7、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782.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4.61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290.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亿元。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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