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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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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事项
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4-10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事项

  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贤丰控股”)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纪生物”)为史纪生物银行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截止2024年8月16日,公司、史纪生物已分别与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担保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反担保抵押合同》,约定公司、史纪生物为史纪生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银行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抵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史纪生物已分别与担保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反担保抵押合同》,约定公司、史纪生物为史纪生物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洪河分理处(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申请银行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抵押;史纪生物已与成都农商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约定史纪生物将所持两项专利质押给成都农商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对象: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15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灵池街358号

  法定代表人:丁晨

  注册资本:15678.9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兽用疫苗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史纪生物70%的股权,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大生物”)持有史纪生物30%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史纪生物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信用评级:无外部信用评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反担保对象: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5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48号四川物资大厦4栋2层自编208室

  法定代表人:刘小华

  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账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成都产融服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担保公司48.7%的股权,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担保公司38.64%的股权,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担保公司12.66%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来源为担保公司对接人提供的电子文件,经公司核对,相关数据与市场其他相关公告所载数据相符合;以上数据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信用评级:2A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甲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及债权本金最高金额:史纪生物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洪河分理处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被保证的主债权: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甲方因承担保证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所产生的其他损失及甲方代偿支付资金而产生的利息、债务人应付担保费和违约金、甲方的其他损失等。

  (4)保证范围:甲方代偿金额和自代偿之日起的相应利息、甲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因向乙方追偿而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委托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费和违约金、甲方的其他损失。

  (5)保证期间:三年,自甲方实际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

  (6)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史纪生物与担保公司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甲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主合同及债权本金最高金额:史纪生物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洪河分理处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被担保的主债权: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甲方因承担保证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所产生的其他损失及甲方代偿支付资金而产生的利息、债务人应付担保费和违约金、甲方的其他损失等。

  (4)担保范围:甲方代偿金额和自代偿之日起的相应利息、甲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因向乙方追偿而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委托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费和违约金、甲方的其他损失。

  (5)担保期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抵押反担保责任通知书之日止。

  (6)保证方式:连带抵押反担保。

  (7)抵押物:史纪生物合法拥有的位于成都的不动产。

  3.史纪生物与银行签署的权利质押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出质人(甲方):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质权人(乙方):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洪河分理处

  (2)主合同及债权本金最高金额:史纪生物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洪河分理处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质押权利:史纪生物合法拥有的两项专利权利。

  (4)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5)担保期间:质押权利登记或交付之日起至质押权利担保的债务清除完毕止。

  (6)保证方式:权利质押。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4-10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于2024年6月28日发布了《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2,9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34,656,519股的0.12%,最高成交价为1.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9元/股,成交金额为1,344,91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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