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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集体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集体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fortiortech.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参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届时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将参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BI LEI先生

  董事会秘书:焦倩倩女士

  财务总监:张红梅女士

  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fortiortec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焦倩倩

  电话:0755-86181158-4201

  邮箱:ir@fortior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3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5.12元/股,最低价为82.9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2.99万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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