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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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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担保事项均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海王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海王(武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王”)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鲁海王集团”)向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苏鲁海王集团向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826.67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江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王”)向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恩济”)向洛阳市金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新疆海王弘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王弘康”)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喀什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喀什海王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银河”)向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河南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器械”)向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河南器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广西桂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海王”)向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海王医药安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海王”)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天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海王天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在授信额度内向上海器械提供的贷款以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为武汉海王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武汉海王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等所有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苏鲁海王集团向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海王集团向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与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

  债权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苏鲁海王集团向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海王集团向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826.67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26.67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欠付债权人的任何债务,以及权利人及其指定人士因行使主合同项下权利或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为江苏海王向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江苏海王向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合同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河南恩济向洛阳市金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恩济向洛阳市金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洛阳市金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洛阳市金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保理融资款、融资期间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差旅费、鉴定费、通讯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且该些费用不以授信额度合同约定的最高本金限额为限。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为新疆海王弘康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新疆海王弘康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为喀什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喀什海王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

  3、保证范围:

  最高余额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含期内利息、逾期未付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最高余额内。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九)为喀什海王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喀什海王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为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3、保证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承诺费、迟延履行金,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等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一)为河南银河向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银河向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法人信用保证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款、保理管理费、利息、宽限期罚息、本金罚息、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公告费、送达费、税费、诉讼担保费、查档费、鉴定费等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因客观情况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4、保证期间:

  全部债权或权益实际得到清偿完毕,且不早于最后一期债权全部到期之日起三年。

  (十二)为河南器械向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器械向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法人信用保证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款、保理管理费、利息、宽限期罚息、本金罚息、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公告费、送达费、税费、诉讼担保费、查档费、鉴定费等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因客观情况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4、保证期间:

  全部债权或权益实际得到清偿完毕,且不早于最后一期债权全部到期之日起三年。

  (十三)为河南器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器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去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十四)为桂林海王向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桂林海王向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

  4、保证期间:

  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之日起三年。

  (十五)为安庆海王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庆海王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六)为海王天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天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七)为海王天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天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2.90亿元(为甘肃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07亿元,为陕西海王银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36亿元,为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76亿元,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25.4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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