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23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摘要 |
|
|
|
|
一、基本情况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由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于2016年10月11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动车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国务院2006年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经原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本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经原保监会(保监发[2017]428号)的批准,开始经营交强险业务。 二、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及财务报表 本公司是根据原保监会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6]74 号)、《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保监发[2006]90 号)等相关规定、《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8]2 号)、《关于做好 2008 会计年度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50号)、本公司报备金融监管总局之《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及投资收益分摊管理办法》及附注三所述的主要会计政策,从而编制本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其编制目的是为了报送金融监管总局使用。 本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是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下的会计数据的基础上编制的。 2023年度交强险业务损益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已赚保费 | | | 保费收入 | 15,367,962 | 14,776,550 | 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327,278 | (1,821,244) | 已赚保费合计 | 15,040,684 | 16,597,794 | 二、赔款 | | | 赔款支出 | 10,707,166 | 13,097,779 |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 (253,744) | (1,460,046) | 其中:提取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 3,409,518 | 934,203 | 赔款合计 | 10,453,422 | 11,637,733 | 三、经营费用 | | | 专属费用 | 721,503 | 540,045 | 其中:手续费 | 342,134 | 318,014 | 税金及附加 | 15,826 | 15,296 | 救助基金 | 234,610 | 84,271 | 保险保障基金 | 117,112 | 106,468 |
上交管理费 | 11,821 | 15,996 | 分摊的共同费用 | 10,353,381 | 9,377,035 | 经营费用合计 | 11,074,884 | 9,917,080 | 四、分摊的投资收益 | - | - | 五、经营亏损 | ( 6,487,622) | ( 4,957,019) | 六、年初累计经营亏损 | (41,323,500) | (36,366,481) | 七、年末累计经营亏损 | (47,811,122) | (41,323,500) |
2023年12月31日交强险业务专属资产和专属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 | | 预付赔款 | 635,989 | 953,202 | 资产合计 | 635,989 | 953,202 | 二、准备金及应付款项 | |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7,884,983 | 7,557,706 | 未决赔款准备金 | 12,934,970 | 13,188,714 | 其中: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 准备金 | 8,662,303 | 5,383,921 | 预收保费 | 494,331 | 281,063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60,344 | 82,467 | 应交税金 | 375,065 | 979,597 | 应付赔付款 | 137,604 | 130,273 |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 36,565 | 14,075 | 应交救助基金 | 323,214 | 244,148 | 负债合计 | 22,247,076 | 22,478,043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无 四、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 无 五、2023年度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公司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包括2023年度交强险损益表、2023年12月31日的交强险专属资产和专属负债表及其附注。审计意见认为本公司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二、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及财务报表”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编报规定。 附注:本公司2023年度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全文可以从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pi.com.cn/)获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