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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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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4月1日和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鉴于中油环保未实现2022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二)》等相关协议中关于业绩补偿金额及股份的计算方式的约定,业绩承诺方王春山需要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经计算本期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62,174,686股。业绩承诺方王春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数量55,820,322股将全部用于补偿,但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差额部分由王春山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23,320,518.87元,同时王春山需要将应补偿股份数量在持股期间的分红款9,326,202.90元返还给上市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工作已完成,但公司尚未收到王春山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及分红退款。公司已就上述业绩补偿款向王春山提起诉讼,目前上述诉讼二审裁定已生效,法院裁定按上诉人王春山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鉴于业绩承诺方王春山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相关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补偿义务人王春山应向公司补偿合计555,883,407.09元(包括业绩补偿及分红返还)。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后续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为左梁、戴益明、徐永华)。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左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综合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人,分别为:刘茵、张金祥、敖盼、于延国、华刚、芦镇华)。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中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根据有关约定,公司股东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威望”)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103,846,133股股份(对应《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1.02%)所涉及的表决权(针对依据《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选举或改选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相关事项,南通威望不放弃表决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放弃表决权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同时南通威望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公司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提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列示如下:

  ■

  2、披露及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及2024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不迟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五点到达本公司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0100206

  传真号码:0513-80100206

  电子邮箱:rbgf@rainbowco.com.cn

  联系人姓名:刘聪、窦晓林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0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3。

  2、投票简称:“润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委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致同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

  预计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两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希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刘健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1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该费用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确定,公允合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下属各级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内公司将与关联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在广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金融业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梁永恒先生担任广州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广州银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93211。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

  5、法定代表人:丘斌。

  6、注册资本:1,177,571.7082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6年9月11日。

  8、经营范围:外汇交易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个人本外币兑换;本外币兑换;货币银行服务。

  9、广州银行股权结构如下:

  ■

  广州银行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10、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梁永恒先生担任广州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广州银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11、广州银行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亿元)

  ■

  12、广州银行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广州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内公司在广州银行开展贷款业务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在广州银行办理各种存款业务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在广州银行存贷款业务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广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情况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30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本次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将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包括增加的授信额度及续作的授信额度)。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控股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30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旗下五家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吴江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绿威”)以其土地资产及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抵押及授信申请情况

  1、中油环保相关子公司

  为满足中油环保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其自身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保证,具体如下:

  ■

  2、吴江绿威

  为满足吴江绿威“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拟以其自身土地使用权(20,172.70㎡)及项目建成后的房产所有权作抵押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保证。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环境”)直接持有中油环保100%股权,上述五家子公司均系中油环保全资子公司。润禾环境直接持有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威”)70%股权,江苏绿威直接持有吴江绿威51%股权。

  2、截至2024年7月31日,中油环保相关子公司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账面净值合计为16,596.81万元,具体如下:

  ■

  3、截至2024年7月31日,吴江绿威拟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为1,029.37万元。吴江绿威拟用于抵押的房产将在项目建设完成并取得相关房产证后抵押给银行。

  4、上述有关办理资产抵押、申请授信事项,授权中油环保相关子公司、吴江绿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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