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公告编号:2024-033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变更及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因删减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备案手续。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公司董事会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至3项、第6项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公告编号:2024-032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韩晶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韩晶晶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韩晶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7806685
传真:0571-87806685
电子邮箱:ir@joulwat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创业大厦7楼西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韩晶晶女士简历
韩晶晶女士, 199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主要任职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于2024年5月加入公司,主要负责证券事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晶晶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公告编号:2024-031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为基础,主要是锁定汇率功能的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公司不会从事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由其授权的业务负责人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进出口业务涉及外汇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公司不会从事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如需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由其授权的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1、严格控制交易规模。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相关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5、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杰华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公告编号:2024-030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锡艾芯泽微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市宜欣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艾芯泽微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市宜欣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衍生产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拟对前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担保情况如下:
■
注:在担保总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互相调剂。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无锡市宜欣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7日
注册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10号宜兴光电产业园5幢102室
法定代表人:孟庆恒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3.8462%,宜兴芯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7692%,杭州元亨九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6923%,无锡市宜承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6923%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无锡艾芯泽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月6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D栋1003
法定代表人:ZHOU XUN WEI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杰瓦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持股92.500%,无锡艾芯同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100%,YE DAJUN持股1.500%,无锡艾芯共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0%,姚伟国持股1.275%,王国平持股1.125%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主要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金额。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是基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拥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同比例提供担保,主要原因是上述被担保方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8.75%、11.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38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9楼西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邹小芃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24年8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议案3.03以外的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03、议案4及议案5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4、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9:30-11:30,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7楼西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用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9月12日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7楼西
联系电话:0571-87806685
传真:0571-87806685
邮箱:ir@joulwatt.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37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2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邹小芃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邹小芃,其基本情况如下:
邹小芃,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1989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职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担任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后退休返聘至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邹小芃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9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5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9楼西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4年9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7楼西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12
电话:0571-8780668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邹小芃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邹小芃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公告编号:2024-036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符合公司治理结构及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修订《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监事窦训金为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因此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窦训金为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因此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窦训金为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因此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公告编号:2024-035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ZHOU XUN WEI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监管,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授信计划金融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拟调整2024年授信计划金融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艾芯泽微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市宜欣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衍生产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拟聘任韩晶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变更及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拟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对上述制度逐项表决。
本议案中第1至2项、第5项的制度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代码:688141 公司简称:杰华特
(下转B2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