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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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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李玉杰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44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二六三”)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玉杰先生、忻卫敏先生、许立东先生和刘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旭红女士、李锐先生和金玉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周旭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现场表决,同意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谷莉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3),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应华江先生和吴一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4)。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本次推选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玉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计算机本科,中国人民大学MBA。历任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工程师,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技术总监,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经理,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董事。现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工信部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

  截至公告日,李玉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033,838股(因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需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李玉杰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4,593,83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忻卫敏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上海大学通信工程专业。1997年至2000年就职于上海电信担任电信工程师一职;2000年至2008年在英国电信BT Infonet担任华东区TSE部门经理;2008年至2012年担任上海翰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起任上海二六三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1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忻卫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971,051股(因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需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忻卫敏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3,651,051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立东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历任高级技术主管、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从事ICT产业规划、政策研究和监管支撑等工作;2020年4月加入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移动转售事业部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2021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1年4月起任数字中国产业发展联盟副秘书长;2022年1月起任中国通信学会信息通信发展战略与政策委员会委员;2023年7月起任中国通信学会经济与管理创新委员会委员;2023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许立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000股(因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需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忻卫敏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8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江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华泰证券固收部业务经理,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新星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宁波信义鑫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秘等职务。2020年6月至2024年4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旭红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至2000年,曾先后担任北京厚普经贸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市八百佳物流中心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5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内审总监、董事长助理。2011年至2013年,任北京科蓝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今任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周旭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锐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00年4月就职北京北大方正电子任部门经理;2000年5月至2002年12月就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3年10月至2007年6月就职雅虎中国任副总经理、阿里巴巴资深总监;2007年8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1月就职好大夫在线任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为北京顺为资本投资咨询公司合伙人;2021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金玉丹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中国惠普公司工程师、美国3Com公司软件研发工程师,中国首席代表、英国马可尼通讯公司亚太区总裁、美国络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CEO、北京软银赛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2021年7月,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起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金玉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3: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谷莉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7年8月至1999年9月任海诚电讯会计,1999年9月至2004年9月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1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亿泰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爱涛信科国际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任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8月至今2019年2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项目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内审总监。2015年4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公告日,谷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05,00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4: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应华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2010年3月至今任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1年至2017年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任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10月至今,任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公司股东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应华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一彬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9月至1992年4月任北京国营七零零厂企管办干部;1992年4月至1993年7月在北京富豪食品有限公司任会计;1993年7月至2005年4月任北京海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在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部担任总监;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职北京海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2015年2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2015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吴一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86,12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45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46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而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18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法务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邮编:100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波、张瑜

  联系电话:010-64260109

  传真:010-64260109

  邮政编码:100013

  六、备查文件

  1.《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7; 投票简称为二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具体选举票数。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47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近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谷莉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谷莉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谷莉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7年8月至1999年9月任海诚电讯会计,1999年9月至2004年9月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1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亿泰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爱涛信科国际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任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8月至今2019年2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项目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内审总监。2015年4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公告日,谷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05,00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48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周旭红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周旭红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49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锐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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