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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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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32                                                公司简称:爱旭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编号:临2024-09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在2024年1-3月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4-6月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72,165.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相关情况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2024年4-6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292.91万元。

  (二)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项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4-6月,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共计-162.23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4-6月,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4.3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2024年4-6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72,165.01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55,508.41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编号:临2024-09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440,957股,每股发行价为12.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9.2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47,433.3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152,555.93元,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5日将募集资金划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518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5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41,887股,每股发行价为10.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999,990.7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071,296.3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3,928,694.41元,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20日将募集资金划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518Z016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77,894,366.92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6,880,168.39元),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00.00元,支付发行费用42,661,229.06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25,000,000.00元,收到银行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8,300,893.5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745,286.81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表中无余额账户已注销。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2020年8月5日募集资金净额为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940.00万元(含税)后金额。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83,539,969.42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83,539,969.4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00.00元,支付发行费用16,051,437.05元,收到银行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578,264.10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986,848.42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义乌三期年产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和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已于2021年6月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截至2024年6月30日,因部分设备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款支付条件及存在根据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320,168.3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518Z0274号《鉴证报告》。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3,539,969.4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518Z0902号《鉴证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2,5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光伏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建成后,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光伏领域的整体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为公司各业务线提供符合产业战略的光伏技术支撑,实现技术革新,将全面提升公司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金额。

  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因部分设备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款支付条件及存在根据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金额。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项目2022年、2023年已达到预计效益,分别实现预计效益的122.36%、105.06%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珠海年产6.5GW新世代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转固,进入产能爬坡期,固定成本及运营费用持续发生,影响了项目效益。2、配套的组件产能晚于电池片投产,影响了产能的释放进度;3、2023年四季度以来,光伏产业链整体价格大幅下行,影响了公司ABC产品的销售单价,挤压了珠海项目的盈利空间,同时计提金额较大的存货跌价准备,使得珠海项目出现亏损。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8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做到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对募集资金实施项目的管理有效,能够按照募投项目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4-090号)。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4-091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2证券简称:爱旭股份编号:临2024-08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4-090号)。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4-091号)。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编号:临2024-09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编号:临2024-09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440,957股,每股发行价为12.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9.2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47,433.3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152,555.93元,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5日将募集资金划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518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77,894,366.92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6,880,168.39元),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00.00元,支付发行费用42,661,229.06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5,000,000.00元,收到银行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8,300,893.5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745,286.8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8月,本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6家银行机构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无余额账户已注销。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77,894,366.92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6,880,168.39元),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2,500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费用

  注2:该项目2022年、2023年已达到预计效益,分别实现预计效益的122.36%、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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