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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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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4001 号),因东旭光电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东旭光电立案,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该立案尚未结案。

  2、公司A股和B股股票在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9.1.15条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A股和B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3、公司股票(A股和B股,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证券代码:000413、200413)已自2024年8月15日开市起停牌。

  4、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4]第203号)。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和B股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6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帮助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申龙”)满足银行贷款借新还旧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龙”)共同为广西申龙向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南宁邕宁信用联社”)申请的银行贷款10,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315979786C

  住所: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周纪文

  注册资本:286,229.221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医疗车、工程车、市政工具车、轻型客车、载货车和小型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与销售(具体生产类别以工信部核准执行);经营机电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申龙100%股权,上海申龙持有广西申龙80.7434%股权,南宁产投链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持有广西申龙19.2566%股权,广西申龙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广西申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498,802.39万元,总负债176,651.78万元,净资产322,150.61万元,资产负债率35.42%。2023年1-12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9,521.3万元,净利润-13,303.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497,493.91万元,总负债179,010.54万元,净资产318,483.37万元,资产负债率35.98%。2024年1-6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8,596.84万元,净利润-3,718.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广西申龙向南宁邕宁信用联社申请银行贷款 10,6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广西申龙是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重要实施主体之一。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掌握广西申龙的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为了支持广西申龙的经营与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广西申龙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的担保额度总额为44,052.95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65,98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2.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7,240.6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96%。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160,213.68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6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2024年8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形成决议,同意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半年度查验、审阅及评估,出具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此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吴少刚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银行贷款10,6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6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2024年8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锡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半年度查验、审阅及评估,出具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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